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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禁止燃放和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工作通知
客车站、公交站、出租车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烟花爆竹进站上车。
县供销联社:负责烟花爆竹的禁售工作。
四、强化攻坚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大宣传力度
各相关镇街及县文广、环保、教体、商信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电子显示屏、短信、微信等形式,集中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广告张贴栏和小区门口广泛张贴《xx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xx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要在广场、公园等人口密集区设置宣传点,利用展板展示、发放宣传页、设置咨询台、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集中宣传,使告别烟花爆竹的观念深入人心,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
(二)严格执法管控
县公安局、安监局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储存、运输、销售的烟花爆竹坚决予以没收和高限处罚,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当事人和提供燃放场所的单位或个人要依规进行严厉处罚。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要严格执法,依法取缔建成区内流动和占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严厉查处沿街兜售烟花爆竹行为;要积极督促物业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及建筑工地的禁放宣传工作,及时制止小区内和建筑工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协助公安机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长途客车站、公交站、出租车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烟花爆竹进站上车。县商信局、住建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要加强对加油站、加气站监管巡查,严防加油站、加气站周边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三)实施网格化监管
各相关镇街、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实行分片包干,定人、定岗、定责,对禁放区大街小巷、居民小区进行监控,保证每个重点部位都有执勤人员看守,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居民要及时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强行燃放的要报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县公安局、住建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安监局、环保局、商信局等部门单位要设置非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对查实的举报线索,可对举报人进行适度奖励。各相关镇街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签订禁放协议书,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物业公司、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宾馆、酒店、饭店、商场市场、居民楼院、小区物业逐一签订“禁放”协议书,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达压力,确保禁燃打销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督查督导
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督查督办、跟踪问效的职责,对标冬防攻坚方案和《xx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细化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采取联合检查、专项督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各相关镇街、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严查严管,严督严纠,紧盯不放,开展督导检查;新闻媒体要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查处的违禁案例及时进行曝光。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要组成联和督查组,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对各镇街、各部门禁放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工作开展迟缓,群众举报频繁、媒体曝光集中、违规燃放突出的镇街、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以责任追究推进工作落实。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1日本 文 由 第 一 公 文 网 www . 11 g w . c om 收集整 理 7
县供销联社:负责烟花爆竹的禁售工作。
四、强化攻坚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大宣传力度
各相关镇街及县文广、环保、教体、商信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电子显示屏、短信、微信等形式,集中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广告张贴栏和小区门口广泛张贴《xx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xx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要在广场、公园等人口密集区设置宣传点,利用展板展示、发放宣传页、设置咨询台、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集中宣传,使告别烟花爆竹的观念深入人心,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
(二)严格执法管控
县公安局、安监局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储存、运输、销售的烟花爆竹坚决予以没收和高限处罚,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当事人和提供燃放场所的单位或个人要依规进行严厉处罚。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要严格执法,依法取缔建成区内流动和占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严厉查处沿街兜售烟花爆竹行为;要积极督促物业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及建筑工地的禁放宣传工作,及时制止小区内和建筑工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协助公安机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长途客车站、公交站、出租车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烟花爆竹进站上车。县商信局、住建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要加强对加油站、加气站监管巡查,严防加油站、加气站周边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三)实施网格化监管
各相关镇街、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实行分片包干,定人、定岗、定责,对禁放区大街小巷、居民小区进行监控,保证每个重点部位都有执勤人员看守,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居民要及时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强行燃放的要报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县公安局、住建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安监局、环保局、商信局等部门单位要设置非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对查实的举报线索,可对举报人进行适度奖励。各相关镇街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签订禁放协议书,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物业公司、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宾馆、酒店、饭店、商场市场、居民楼院、小区物业逐一签订“禁放”协议书,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达压力,确保禁燃打销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督查督导
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督查督办、跟踪问效的职责,对标冬防攻坚方案和《xx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细化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采取联合检查、专项督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各相关镇街、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严查严管,严督严纠,紧盯不放,开展督导检查;新闻媒体要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查处的违禁案例及时进行曝光。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要组成联和督查组,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对各镇街、各部门禁放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工作开展迟缓,群众举报频繁、媒体曝光集中、违规燃放突出的镇街、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以责任追究推进工作落实。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1日本 文 由 第 一 公 文 网 www . 11 g w . c om 收集整 理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