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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专项督查通知
全市“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专项督查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市委学习讨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对各地各单位组织学习讨论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督查依据
市委印发《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督查内容
(一)乡镇(街道)督查内容
1、召开“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动员会议部署情况;
2、在本级官方网站开设“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专栏专题情况;
3、召开“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推进会情况;
4、组织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研讨情况;
5、通过上级党报党刊、网站宣传本单位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情况。
6、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
7、对市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的意见建议。
(二)市直单位督查内容
1、召开“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动员会议部署情况;
2、在本级官方网站开设“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专栏专题情况;
3、召开“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推进会情况;
4、组织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研讨情况;
5、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本单位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情况。
6、对市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的意见建议。
三、组织领导
市委学习讨论办将成立督导检查小组,负责督查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学习讨论开展情况,及时汇总上报督查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四、督查要求及时间安排
1.全面自查
各地各单位对照督查内容先行自查,总结成绩、查找问题、提出建议,于12月16日前向市委学习讨论办督查指导组提交书面报告。(联系人: )
2.实地督查
督查组拟于12月中下旬,选取部分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实地督查。督查组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3.形成督查报告
实地督查活动结束后,根据督查情况形成督查报告,报市委学习讨论办公室。
市委“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办公室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