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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xx市财政局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共接待由科室单位提出申请,办公室审核,分管办公室局领导或局长审批。科室单位接待由科室单位申请,分管局领导审批。公务活动结束后,经办人应当将公务接待审批单与派出单位公函一并作为财务报销凭证附件。
(七)规范资金支付。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一般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由接待对象按照其在当地的差旅标准进行支付结算。
第十六条 办公费和印刷费管理
(一)局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归口办公室管理。各科室单位需添置办公用品的,提出申请,列出明细清单,报办公室汇总审定后由办公室统一采购,金额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实行政府采购。各科室单位不得未经批准自行购置办公用品。
对笔、墨、笔记本、打印纸、卫生纸、茶叶、一次性水杯等用量较大的易耗品,实行源头采购,采购时须两人以上同往,相互监督。严格采购与验收分离。完善仓储制度,明确专人管理,建立实物台账,对办公用品采购、验收、分发、领用等实行全程记录。购买办公用品一般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办公用品发票没有明细的必须附有明细清单。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在票据上签字后按一般程序报账。
(二)局机关书报杂志的征订归口办公室管理。每年末,各科室单位提出书报杂志征订清单,经办公室审核,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征订。各科室单位不得未经批准自行征订书报杂志。
(三)印刷费管理。印刷费包括复印费、打印费、装订费等。局机关复印、打印原则上不得外出经办。一般性文稿、报表等由各科室单位自行打印、复印,规范性文件交局机关文印室打印。大批量资料的装订、印刷等,局机关不具备条件的,经办公室审批可外出装订、印制,按一般审批程序报账。
第十七条 会议费管理
(一)局机关会议费管理按《xx市市直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永财行(2014)7号)执行。
(二)局机关所有会议费归口办公室管理。办公室按照统一标准,控制会议次数、时间、地点和参会人数。除局机关统一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外,其他科室单位原则上一年只能召开一次会议且会期不得超过一天。会议工作人员除会务需要必须驻会外,不安排住宿。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度假区召开会议。
(三)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会议费开支标准按《xx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审批程序。科室单位提出申请,编制会议经费预算(包括会议数量、会议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经费预算及列支渠道),经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办公室审核后,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或局长审批。
(五)办理结算。在会议结束后l 0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议费报销手续。会议费报销时应提供会议审批文件(或经费预算报告)、会议通知、 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会议服务协议书等凭证。财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对未按规定批准的会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实行一会一结,不得分散结账。
第十八条 差旅费管理
(一)局机关差旅费管理按《xx市市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永财行(2014)5号)执行。
(二)出差审批权限:出差实行“派差单”制度。副处以上(含)领导出差由局长审批;科长出差由分管局领导审批,离开 本市出差须报告局长;其他人员出差由科长审批。
(三)差旅费实行“先批准后出差”制度,出差前须按规定报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并填写“出差报告单”,详细填明外出理由、出差地点、出差人数及行程安排,有文电要求的提供相应的文电依据作为附件,按权限进行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差。差旅费报销标准按《xx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出差人员应在出差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应提供派差单(含文电等)、派车单、城市间交通费发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九条 培训费管理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或通知需外出参加培训的,按出差审批程序经相关局领导审批后,方可外出参加培训。凭主办方的正式培训发票和培训通知,按实报销培训费;途中补助按出差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福利费管理
福利费按规定比例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一条 工会经费管理
工会经费按规定比例提取,由局机关工会按有关规定使用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其他支出的管理
(一)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及其他代收费、往来书款,非税局的票据往来款,要先有预算,明确来源,再定支出。每笔支出要与发生的业务有关,与发生时间吻合,每年支出在收入范围内据实报销。
(二)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管理。1、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归口机关党委管理。2、经费来源:按照局长办公会议年初核定的标准执行,量入为出,严禁超支,一年一清。3、活动经费用于离退休人员书籍报刊、文体活动等费用。4、离退休人员组织的各项活动必须自愿、健康、有益;提供的各种票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并有两人以上经手人签字后,按一般审批程序报账。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事项按《xx市财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基建经费的支出管理,按基建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车辆管理
(一)局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局机关统一列支。
(二)燃料费。车辆用油实行一车一卡(车牌号码对加油卡),按车型核定标准,按里程核定油耗。
(三)维修费。车辆维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车队队长对车辆进行核实检查、提出修理建议,办公室后勤副主任签署意见报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按经费审批权限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或局长审批。
(四)过桥过路费。车辆过桥过路费一般情况通过ETC电子计账支付,凭发票和清单报销;特殊情况下没有电子计费的,凭发票和派车单报销。停车费凭发票和派车单报销。
第二十五条 报账要求
各项开支应在一个月内报账(上述规定了具体报账时间的,按规定时间报账)。当月的公务卡支出,必须在下月20日前报账。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报账所产生的责任由个人承担。超过12个月的,一律不予受理。报账凭证必须合法真实有效。
第二十六条 借款管理
(七)规范资金支付。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一般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由接待对象按照其在当地的差旅标准进行支付结算。
第十六条 办公费和印刷费管理
(一)局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归口办公室管理。各科室单位需添置办公用品的,提出申请,列出明细清单,报办公室汇总审定后由办公室统一采购,金额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实行政府采购。各科室单位不得未经批准自行购置办公用品。
对笔、墨、笔记本、打印纸、卫生纸、茶叶、一次性水杯等用量较大的易耗品,实行源头采购,采购时须两人以上同往,相互监督。严格采购与验收分离。完善仓储制度,明确专人管理,建立实物台账,对办公用品采购、验收、分发、领用等实行全程记录。购买办公用品一般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办公用品发票没有明细的必须附有明细清单。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在票据上签字后按一般程序报账。
(二)局机关书报杂志的征订归口办公室管理。每年末,各科室单位提出书报杂志征订清单,经办公室审核,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征订。各科室单位不得未经批准自行征订书报杂志。
(三)印刷费管理。印刷费包括复印费、打印费、装订费等。局机关复印、打印原则上不得外出经办。一般性文稿、报表等由各科室单位自行打印、复印,规范性文件交局机关文印室打印。大批量资料的装订、印刷等,局机关不具备条件的,经办公室审批可外出装订、印制,按一般审批程序报账。
第十七条 会议费管理
(一)局机关会议费管理按《xx市市直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永财行(2014)7号)执行。
(二)局机关所有会议费归口办公室管理。办公室按照统一标准,控制会议次数、时间、地点和参会人数。除局机关统一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外,其他科室单位原则上一年只能召开一次会议且会期不得超过一天。会议工作人员除会务需要必须驻会外,不安排住宿。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度假区召开会议。
(三)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会议费开支标准按《xx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审批程序。科室单位提出申请,编制会议经费预算(包括会议数量、会议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经费预算及列支渠道),经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办公室审核后,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或局长审批。
(五)办理结算。在会议结束后l 0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议费报销手续。会议费报销时应提供会议审批文件(或经费预算报告)、会议通知、 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会议服务协议书等凭证。财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对未按规定批准的会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实行一会一结,不得分散结账。
第十八条 差旅费管理
(一)局机关差旅费管理按《xx市市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永财行(2014)5号)执行。
(二)出差审批权限:出差实行“派差单”制度。副处以上(含)领导出差由局长审批;科长出差由分管局领导审批,离开 本市出差须报告局长;其他人员出差由科长审批。
(三)差旅费实行“先批准后出差”制度,出差前须按规定报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并填写“出差报告单”,详细填明外出理由、出差地点、出差人数及行程安排,有文电要求的提供相应的文电依据作为附件,按权限进行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差。差旅费报销标准按《xx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出差人员应在出差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应提供派差单(含文电等)、派车单、城市间交通费发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九条 培训费管理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或通知需外出参加培训的,按出差审批程序经相关局领导审批后,方可外出参加培训。凭主办方的正式培训发票和培训通知,按实报销培训费;途中补助按出差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福利费管理
福利费按规定比例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一条 工会经费管理
工会经费按规定比例提取,由局机关工会按有关规定使用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其他支出的管理
(一)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及其他代收费、往来书款,非税局的票据往来款,要先有预算,明确来源,再定支出。每笔支出要与发生的业务有关,与发生时间吻合,每年支出在收入范围内据实报销。
(二)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管理。1、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归口机关党委管理。2、经费来源:按照局长办公会议年初核定的标准执行,量入为出,严禁超支,一年一清。3、活动经费用于离退休人员书籍报刊、文体活动等费用。4、离退休人员组织的各项活动必须自愿、健康、有益;提供的各种票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并有两人以上经手人签字后,按一般审批程序报账。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事项按《xx市财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基建经费的支出管理,按基建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车辆管理
(一)局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局机关统一列支。
(二)燃料费。车辆用油实行一车一卡(车牌号码对加油卡),按车型核定标准,按里程核定油耗。
(三)维修费。车辆维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车队队长对车辆进行核实检查、提出修理建议,办公室后勤副主任签署意见报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按经费审批权限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或局长审批。
(四)过桥过路费。车辆过桥过路费一般情况通过ETC电子计账支付,凭发票和清单报销;特殊情况下没有电子计费的,凭发票和派车单报销。停车费凭发票和派车单报销。
第二十五条 报账要求
各项开支应在一个月内报账(上述规定了具体报账时间的,按规定时间报账)。当月的公务卡支出,必须在下月20日前报账。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报账所产生的责任由个人承担。超过12个月的,一律不予受理。报账凭证必须合法真实有效。
第二十六条 借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