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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八条规定
4 教育系统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八条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教育部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全县教育系统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规定如下:
一、改进领导作风
1.深入开展调研,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要带着问题深入一线,多实地蹲点、多走进学校、多走访师生、多接触群众,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带头动手撰写调研报告。
2.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深入学校调研不少于80天,听课不少于50节,到学校蹲点调研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一周;学区负责人每年听课不少于80节,组织上示范课不少于20节,召开教学研究性会议不少于4次;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每年听课不少于80节,且要坚持带课,300人以下学校校长必须带一门主课,300人以上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带课要达到一半工作量。
3.局领导到基层调研,按所涉工作带上相关股室人员。调研时要随机进校,不准提前打招呼。严控仪式性活动,机关干部一律不出席学校自行举办的表彰庆祝等活动,局领导原则上不出席校庆活动。
4.到学校调研,车辆不准进入校园,不准悬挂标语横幅,不准停课或安排学生迎送,不超标准安排食宿,一般在师生食堂用餐,不准摆放鲜花、水果,不赠送纪念品和土特产。
二、转变工作作风
5.县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完善局务、校务公开办法,公开办事流程,下放管理权限,简化办事程序,凡涉及群众和师生利益的各类证书发放、学生学籍异动等由学校统一办理,重大政策要事先通过媒体、网络等进行公告,提高知情率和透明度。要畅通意见渠道,健全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接听受理机制,完善来信来访接待制度,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6.推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对到机关或学校办事的群众,凡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要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从快办理;对不能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要联系相关人员,帮助解决,不推诿、不扯皮。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决不允许瞒报、迟报或越级上报。
7.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办法和措施,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学校建设,要在教学实验、科学研究、行政办公、基建后勤等各方面,建立严格、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在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粮食、节约办公用品、节约经费等各个环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形成勤俭节约办教育的制度体系。
8.要按照朴素、实用、适用和节约资源的原则建设校舍,严格控制校舍建设项目的造价标准,不得搞豪华装修,不得修建“豪华校门”、“豪华办公楼(室)”。严格执行住房、用车及各种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用房、设备和家具。
9.压缩办公经费,严厉杜绝奢侈浪费行为。重大节日期间,只保留送温暖、献爱心和访贫问苦等帮扶活动,不得用公款宴请。严格执行出差及外出考察学习报批程序,从严控制外出天数和外出人员,不准借学习考察之名旅游观光。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双休日除值班车辆外一律入库停放。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工作餐,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在高档餐馆、酒店、会所安排公务消费;教育局工作人员到学校开展工作,一律在学校食堂安排就餐并严格执行标准,不得饮酒;禁止农村学校在乡镇餐馆或县城接待宴请。
10.严格请销假制度,县局工作人员,学区工作人员,学校教职工不准擅自离岗、旷工、迟到、早退。要严明工作纪律,不准在上班时间聊天、玩游戏,不准在工作日内饮酒,不准参与赌博,不干与。 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教育部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全县教育系统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规定如下:
一、改进领导作风
1.深入开展调研,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要带着问题深入一线,多实地蹲点、多走进学校、多走访师生、多接触群众,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带头动手撰写调研报告。
2.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深入学校调研不少于80天,听课不少于50节,到学校蹲点调研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一周;学区负责人每年听课不少于80节,组织上示范课不少于20节,召开教学研究性会议不少于4次;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每年听课不少于80节,且要坚持带课,300人以下学校校长必须带一门主课,300人以上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带课要达到一半工作量。
3.局领导到基层调研,按所涉工作带上相关股室人员。调研时要随机进校,不准提前打招呼。严控仪式性活动,机关干部一律不出席学校自行举办的表彰庆祝等活动,局领导原则上不出席校庆活动。
4.到学校调研,车辆不准进入校园,不准悬挂标语横幅,不准停课或安排学生迎送,不超标准安排食宿,一般在师生食堂用餐,不准摆放鲜花、水果,不赠送纪念品和土特产。
二、转变工作作风
5.县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完善局务、校务公开办法,公开办事流程,下放管理权限,简化办事程序,凡涉及群众和师生利益的各类证书发放、学生学籍异动等由学校统一办理,重大政策要事先通过媒体、网络等进行公告,提高知情率和透明度。要畅通意见渠道,健全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接听受理机制,完善来信来访接待制度,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6.推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对到机关或学校办事的群众,凡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要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从快办理;对不能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要联系相关人员,帮助解决,不推诿、不扯皮。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决不允许瞒报、迟报或越级上报。
7.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办法和措施,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学校建设,要在教学实验、科学研究、行政办公、基建后勤等各方面,建立严格、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在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粮食、节约办公用品、节约经费等各个环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形成勤俭节约办教育的制度体系。
8.要按照朴素、实用、适用和节约资源的原则建设校舍,严格控制校舍建设项目的造价标准,不得搞豪华装修,不得修建“豪华校门”、“豪华办公楼(室)”。严格执行住房、用车及各种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用房、设备和家具。
9.压缩办公经费,严厉杜绝奢侈浪费行为。重大节日期间,只保留送温暖、献爱心和访贫问苦等帮扶活动,不得用公款宴请。严格执行出差及外出考察学习报批程序,从严控制外出天数和外出人员,不准借学习考察之名旅游观光。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双休日除值班车辆外一律入库停放。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工作餐,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在高档餐馆、酒店、会所安排公务消费;教育局工作人员到学校开展工作,一律在学校食堂安排就餐并严格执行标准,不得饮酒;禁止农村学校在乡镇餐馆或县城接待宴请。
10.严格请销假制度,县局工作人员,学区工作人员,学校教职工不准擅自离岗、旷工、迟到、早退。要严明工作纪律,不准在上班时间聊天、玩游戏,不准在工作日内饮酒,不准参与赌博,不干与。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