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自习学生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晚自习的管理,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使学校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特制定晚自习学生规章制度。
第一条学生管理
1、晚自习是学生学习时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位学生都应充分利用晚自习进行预习复习、完成作业等学习活动。不允许学生看与学习无关的报刊杂志,不准传递与学习无关的任何物品。
2、晚自习期间,学生必须保持安静,不允许大声交谈、喧嚷,不准出声朗读
3、晚自习期间,全体学生一律在教室上自习课。不准离开座位随意走动,更不准擅自离开教室,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则应向辅导教师请假并说明原因,经辅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
4、住校生在上课期间每天必须上晚自习,遇重大活动由德育处另行安排。住校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回家或离校,须持有写明理由的请假条到德育处申请,得到德育处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离校。返校后同样要销假。
5、各班必须安排专人在晚自习结束后整理教室(关灯、关门窗、锁门等)
6、晚自习作息时间:每周星期日~星期五,每晚两节课。
第一节7:00—8:25
第二节8:35—10:00
第二条教师管理
晚自习作为教学辅导课,辅导教师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上下课。班主任要提供本班上晚自习的学生名单。
1、晚自习铃声一响,辅导教师就进入教室,负责清点班级人数,作好记录。同时,负责维持班级纪律,保持教室的安静,自习期间不允许学生在教室随意走动,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走出教室。辅导教师中途不能离开班级。
2、晚自习第一节课由辅导教师集体答疑,讲卷等,但决不允许讲新课,应把时间还给学生自主学习。
3、一个月可用星期天晚自习统一考试2次,但必须报经年级组长和教务处同意,由年级组长统一安排,其它时间不允许用晚自习组织考试。考试也必须严格按作息时间执行;未到课间休息时间,不允许学生因考试而提前出教室。
4、晚自习辅导教师一律在讲台前坐班,除备课、批改作业外,不准在教室接听手机或发短信或上网聊天。
第三条检查与管理
教务处负责安排行政领导值班。值班的行政领导负责各班晚自习辅导教师到位情况、迟到、早退现象的登记,做到准确无误;经常巡查各班晚自习情况,处理晚自习期间的突发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