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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党委工作制度
对单位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群众团体等工作的情况汇报和意见要求;4.组织开展各党支部间的学习交流。
(三)例会可采用集中、分片、现场等多种形式,确保党建各项工作的落实。
八、联系群众、请示报告及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党委委员每人联系一个党支部,听取意见,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在党委会上汇报,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二)党委委员要经常联系党外群众,听取他们的意见,认真对待他们的批评,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党委委员凡属重大问题、重要工作或超越职权范围的问题,做到事先请示,事后报告,凡涉及个人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组织报告。
(四)加强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执行党委“干部谈话制度”的有关规定。党委每年至少与支部书记谈话一次。
(五)严格执行中央、上级党组织和局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同时搞好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
(编辑: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