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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
本
文 由 第
一 公 文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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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收 集
整 理 9 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以构建生态富强和谐新**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打造平安和谐**。具体目标任务如下: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努力做好信访的“预防、控制、处理”工作。
(二)严厉打击非正常上访、非法上访。
(三)坚决杜绝集体上访、越级赴县(含县)以上个体上访。
(四)严格控制来镇个体上访。
(五)确保各级两会及其他重大政治活动期间,不发生来自**的干扰。
二、工作责任
各村支书、主任为该村信访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村内的信访稳定工作负总责。具体工作责任如下:
(一)要及时排查化解本村内的信访苗头,对能够及时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对解决有困难的,要会同包村领导共商解决,确保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二)要及时全面掌握信访动态,确保信息及时畅通,凡发现到镇以上上访苗头的,要提前向包村领导报告信息,并做好稳定工作。发生到镇以上上访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劝返。
(三)要做好信访老户等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做到人动我知,严防失控现象的发生。
(四)坚持信访例会制度,各村每半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特殊情况下随时召开,研究解决信访问题。
(五)要善于运用“4+2”工作法等有效方法,化解本村内的信访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对本村的信访案件要会同包案领导严格执行包接返、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五包”责任制。
(六)在各级“两会”及其他重大政治活动期间,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不发生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和非法上访事件。
三、责任追究
(一)凡发生到京、省、市、县上访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上访人所在村负担,并对该村处以400、300、200、100元不等的罚款。同时视其情节,分别对包村(案)领导、村支书、主任处以200、150、100、50元不等的罚款。
(二)对不能按要求召开信访例会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按照《**镇**年度村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各村信访工作进行百分目标考核,信访问题较多或造成严重影响的村,年终不得评为一类村,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
(四)除严格执行《**县信访工作问责暂行规定》等规定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依法依纪按程序追究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1、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违法履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引发信访问题的;
2、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认真解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在信访问题的处理中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不力,成效不明显,被通报批评的;
5、被省、市、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省、市、县联席会议及办公室通报批评或被省、市、县信访工作问责组调查问责的;
如完不成上述目标,村党支部、村委会向镇党委、政府作出检讨,接受组织处理。 村党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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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以构建生态富强和谐新**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打造平安和谐**。具体目标任务如下: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努力做好信访的“预防、控制、处理”工作。
(二)严厉打击非正常上访、非法上访。
(三)坚决杜绝集体上访、越级赴县(含县)以上个体上访。
(四)严格控制来镇个体上访。
(五)确保各级两会及其他重大政治活动期间,不发生来自**的干扰。
二、工作责任
各村支书、主任为该村信访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村内的信访稳定工作负总责。具体工作责任如下:
(一)要及时排查化解本村内的信访苗头,对能够及时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对解决有困难的,要会同包村领导共商解决,确保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二)要及时全面掌握信访动态,确保信息及时畅通,凡发现到镇以上上访苗头的,要提前向包村领导报告信息,并做好稳定工作。发生到镇以上上访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劝返。
(三)要做好信访老户等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做到人动我知,严防失控现象的发生。
(四)坚持信访例会制度,各村每半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特殊情况下随时召开,研究解决信访问题。
(五)要善于运用“4+2”工作法等有效方法,化解本村内的信访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对本村的信访案件要会同包案领导严格执行包接返、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五包”责任制。
(六)在各级“两会”及其他重大政治活动期间,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不发生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和非法上访事件。
三、责任追究
(一)凡发生到京、省、市、县上访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上访人所在村负担,并对该村处以400、300、200、100元不等的罚款。同时视其情节,分别对包村(案)领导、村支书、主任处以200、150、100、50元不等的罚款。
(二)对不能按要求召开信访例会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按照《**镇**年度村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各村信访工作进行百分目标考核,信访问题较多或造成严重影响的村,年终不得评为一类村,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
(四)除严格执行《**县信访工作问责暂行规定》等规定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依法依纪按程序追究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1、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违法履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引发信访问题的;
2、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认真解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在信访问题的处理中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不力,成效不明显,被通报批评的;
5、被省、市、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省、市、县联席会议及办公室通报批评或被省、市、县信访工作问责组调查问责的;
如完不成上述目标,村党支部、村委会向镇党委、政府作出检讨,接受组织处理。 村党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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