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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干部作风纪律建设制度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0:39:05

为切实加强乡村干部作风纪律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根治“庸、懒、散”现象,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为打造“和谐平安菖蒲、绿色生态菖蒲”提供作风和纪律保证,特制定本考核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考核总分

干部作风纪律建设实行百分考核制,总分为100分。

二、考核对象

乡村两级干部。

三、考核挂钩金额

1、乡干部工作津贴2000元为作风纪律津贴;

2、村干部月浮动工资的1/3,即村书记、主任100元,其他干部50元(村干部主要考核执行学习会议制度情况)。

四、考核内容

(一)严格执行学习会议制度

1、会议出席。积极参加乡党委、政府组织的各类会议,并实行点名签到制。参加会议未经请假缺席的发现一次扣2分,未经请假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0.5分。

2、会议纪律、会风。会议前不能酗酒、不能扰乱会场秩序,出现一次扣除当月作风纪律津贴。会议期间应将手机关闭或调到静音状态,不能接听手机,不能交头接耳,应保持安静,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

(二)严格出勤制度

1、严格执行出勤制度。原则上轮休时间和请假时间每月累计不超过8天,超过8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当月阳光津补贴,特殊情况除外。

2、实行干部轮休制。每周轮休人员在轮休前一天和返乡当天在下午4:30到办公室签退、签到,未安排到轮休的人员需在岗在位并做好签到、签退工作。无故不在岗一次扣3分,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到的,每次扣5分并全乡通报批评;未轮休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须向挂村领导或分管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否则以不在岗论处。

3、规范请销假程序。乡领导班子成员一律向党委书记或乡长请假,其他乡村干部原则上向分管党群的领导或挂村领导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向分管领导或挂村领导请假;2-3天及以上的经挂村领导审核同意后向党委书记或乡长请假;离开本县范围内的一律经挂村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向乡党政主要领导请假。不按规定程序请假的视作旷工处理。请假原则上要写请假条,如因急事、急病口头告假后需事后补交。书面请假条经审批后交党政办登记,无请假条且不在岗在位的视为旷工处理,每天扣3分。

4、规范去向牌。去向牌与事实不符的,被上级部门查到的,每次扣0.5分。

(三)严格执行各项禁令

1、上班时间参与搓麻将、打扑克、利用电脑玩游戏、炒股、上网聊天的,被查实一次扣2分;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到上述行为的,每次扣10分;涉及参与赌博等违法乱纪的,在扣分的同时按相关的党纪、政纪处理。

2、干部在工作日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县干部职工违反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的规定》处理,并扣10分。

3、乡班子成员和党政办人员应坚持原则,出现不坚持原则包庇违反纪律的每次扣2分。

(四)严格执行其它制度

1、因工作态度冷漠、恶劣,甚至造成失职的,被查实一次扣2分;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到的,每次扣10分。

2、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服从班子成员和办公室负责人的工作安排,不服从或推诿一次扣2分。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和突发性工作,无故不参与的每次扣3分。

五、考核办法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村干部参加会议(包括学习和活动)的出勤、请假情况、不定期抽查的情况、上级部门的督查情况等,实行周通报、月统计、月公布、年总评。

六、考核结果处理

1、扣除津补贴或浮动工资。每分扣除13.5元,直至扣完为止。

2、口头批评。每月累计扣分在5以内(含5分)的,给予口头批评教育。

3、通报批评。每月累计扣分在10分以上20分以下(含20分)的,给予大会或书面通报批评。

4、诫勉谈话。每月累计扣分在20分以上,给予诫勉谈话。

5、召开乡村两级干部会,对村级干部无故旷会连续3次或累计5次的取消其定补干部资格。

6、作风纪律津补贴资金实行封闭运行,奖勤罚懒。

7、其他未尽事宜所涉及的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乡村干部作风纪律建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