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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村(社区)建设基本标准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19:11:59

整 理

平安村(社区)建设基本标准

(一)基层组织统筹组织有力。基层组织战斗力强。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高度重视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成立了创建工作小组,制订了创建工作总体方案,以党支部为核心,充分发挥综治、治保、调解、帮教及群防群治队伍等工作组织作用,充分依托综治信访WW工作站;对平安创建工作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各项创建工作有序有效地组织开展,深入开展平安企业、平安小区、平安家庭等建设活动,各类“平安细胞”建设覆盖率和达标率达到每年总体目标要求。

(二)“三防”措施全面落实。全面落实和不断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治安防控水平。人防方面:建成或动员组建了各类别的群防群治队伍(包括巡逻队、护村队、治安志愿者、信息员、户管员、出租屋协管员、企业护厂队、小区保安队),其中村(社区)巡逻队、护村队10人以上,治安志愿者人数占常住人口总数1‰以上,各群防群治队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作用;积极组织辖区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建立邻里守望协作机制;社区按照“一区一警”的要求,设立社区警务室,配备社区民警。物防方面:村(社区)内具备条件的小区、学校、单位、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各种治安防控设施、设备齐全。技防方面:组织动员村(社区)学校、小区、单位、企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监控视频建设,辖区内有条件的单位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探头安装率达90%以上。

(三)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化解。以综治信访WW工作站为平台,完善“六联机制”,坚持“五项排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上报有关情况,扎实做好调处工作;积极主动做好WW工作。各种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排查,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及时控制、及时报告、及时协作解决,各类矛盾纠纷调处率达98%,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对各类涉稳信息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报告,没有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没有发生突发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极端行为事件。

(四)安全隐患排查管控到位。辖区内单位、学校、企业、小区、家庭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和自我防范,配置完备设施设备,定期排查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全面消除交通治安隐患、安全隐患、消防隐患、毒品隐患、安全生产隐患,落实防盗、防抢、防火措施;定期组织力量开展治安排查和禁毒排查清查,掌握重点人员、部位(场所)情况,一对一落实管控责任人和管控措施。

(五)人口管理做到严密扎实。对本村(社区)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底数明、情况清,户籍登记率达100%,居住证办理率达90%;流动人口多的村(社区)建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按照“以业管人、以屋管人”的模式对流动人口实行信息化管理,组建村(社区)干部、出租屋业主一起构成的户管员队伍和协管员队伍,户管员人数占流动人口总数2‰以上,200户出租屋至少一名协管员,出租屋纳管率100%,流动人口纳管率95%以上;对吸毒人员、邪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失业闲散青年、辍学青少年等特殊人群底数清、情况明、有管控,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以及有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管理教育到位,刑释解教人员以及有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无重新犯罪,扎实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无吸毒人员漏管、失戒。

(六)民主法制建设组织落实。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法治议事制度和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严格执行《村民自治组织法》和“四民”工作法,建立健全民主和法制相结合的各类村规民约,每年在辖区内集中开展两次以上的各种形式多样的法制安全及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形成制度化、日常化的工作机制,辖区内呈现知法、守法、护法良好氛围,村民民风得到社会各界认同,平安文化、法制文化建设在辖区内广泛深入开展,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七)社会治安持续和谐稳定。治安案件大幅下降,入室盗窃、抢劫、盗窃机动车等三类可防性案件发案少,无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无出现制毒窝点和群体吸毒案件及辖区常住人口制贩毒行为,无重大的消防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基本消除;无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村(居)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度达95%以上,对本辖区的治安满意度达98%以上。


平安村(社区)建设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