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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月查奖惩制度
学校教学月查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创建特色学校,特制定本制度。
一、月查时间及内容
1、时间:每月的最后一周。
2、内容:备、教、批、辅、考、评等。
3、方式:百分制。每分0.5元。
二、月查办法
1、备课(30分):语文、数学必须分课时备课,以每周规定课时与教学进度相吻合为准,每差一课时扣1分,但超前备课不宜过多。除语文、数学外其它科目可据其学科特点分章节或单元备课,但每月应完成教学进度和应备课章节或单元应该匹配,每差一章节或单元扣2分。教龄十年以下,年龄四十岁以下教师应备详案。
2、上课(10分):按课表上课,不自行调课,不迟到、早退,不拖堂,不体罚学生。达到得满分,未达到得0分。
3、作业(含作文批改)(40分):
(1)、凡课堂作业必须全批全改,除课堂作业以外的其它作业可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批改。批改量不足者,每人次扣1分。
(2)、作业批改次数至少以教材规定作业次数为准,次数以批改日期为准,数学作业鼓励天天改,凡批改次数不足者每人次扣款1分。
(3)、作文批改。作文次数可参照教材要求进行,但每期不应少于八篇作文。学生作文必须全批全改,必须眉批、尾批。凡作文次数不足,每差一篇扣10分。
(4)、数学作业必须逐题批改,严禁每篇一个“√”或“X”代之。凡发现一次以大“√”或大“X”代之者,每人次扣款1分。
4、学困生辅导(10分):有学困生名单,有计划,有目标,有辅导记录。缺一项扣一元
5、考试(10分):按时测试、按时批改。有登分册,有质量分析。考查科目按学校安排进行考查。未按时测试一次扣10分,无记分或质量分析扣10分。
三、每月评选优秀教师8其中一等3人,每人奖30元。二等5人,每人20元。按分数高低评选。当月出现教学事故者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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