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员工奖惩制度
酒吧员工奖惩制度
酒吧大厅服务员岗位制度
1.随地吐痰、乱扔纸屑者;(罚10元)
2.说脏话、做不文雅动作;(罚10元)
3.上岗聊天、串岗、离岗、脱岗者;(罚10元)
4.上班吃零食、接打私人电话者;(罚10元)
5.由于操作不规范,损坏营业用具者;(罚10元)
6.向宾客提供服务或与宾客相遇时没有做好微笑服务;(罚10元)
7.对宾客没有使用礼貌用语;(罚10元)
8.规定站立站岗和半跪式服务而不遵守,姿势不标准;(罚10元)
9.上班时间私自会见亲友,或在客用区会见亲友;(罚10元)
10.客人走后没有及时关掉功放、电视机、电脑、空调、排风;(罚10元)
11.私自在包厢休息、唱歌、看电视、闲坐;(罚20元)
12.不爱惜公物,在墙上或设施上乱涂乱画;(罚20元)
13.非工作需要进入调音室、电工房、厨房、吧台等生产重地;(罚20元)
14.不按公司规定少收、不收或多收客人费用事后及时改;(罚20元)
15.因任何原因与同事争吵者,视情节轻重;(罚20-100元)
16.诽谤他人,制造不团结因素者;(罚50元)
17.知情不报、蔽护他人、隐瞒真相者;(罚50元)
18.区域卫生不达标者;(罚10元)
19.私自处理客人财物者;(罚100元直至开除)
20.偷吃公司食品或客人遗留下的食品;(罚20元)
21.上班时间,吸烟者,或未向领班请假去其他地方吸烟着;(罚50元)
酒吧违反处罚制度
1.私人物品未寄存登记者以三类过失处罚;
2.违反以上进场操作程序者罚款50元;
3.中途检查中发现员工身上有寄存登记范围中的任何物品者以三类过失处罚;
4.下班检查中发现员工身上有检查范围中的任何物品者以三类过失处罚;
5.不主动配合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工作者罚款50元;
6.拒绝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工作态度恶劣者以三类过失处罚;
注:三类过失处罚100元/次
服务员工作规范
1、每日必须按时打卡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每日上班前必须保持服装、仪容仪表整洁,腰包用品。
3、不得上班期间接听手机、看报纸等。
4、不得在岗聊天、嬉戏、打闹。
5、不得带非公司人员入场地内。
6、每日的单据必须上缴,如有私藏者或丢失者重罚(100元)。
7、对客人及上级领导必须礼貌,不得使用粗、脏用语,违者重罚(100元)。
8、不得恶意促销或非法促销,违者处罚人民币(100-300元)。
9、故意以其他方式谋利者(黑单者),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0、拾物不交者,按偷窃论。
11、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如有不从者,处罚人民币50元,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
12、不得与客人发生肢体冲突,一经发现,如是自身原因,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情节严重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3、偷吃客人或私藏酒水者,处罚人民币100-200元。
14、客人的每一次存酒必须经由主管级以上人员签名确认。
15、客人放弃的酒水一律以充公酒论,如发现不上缴或私自售卖者,按黑单论。
16、所有的充公酒必须由主管级以上人员检核签名后,方可充公入库。
17、每张作废单、换酒单或赠送单必须由主管级以上人员签名确认(老板赠单由其本人签名)。
18、收银员必须仔细核对每张单据。
19、吧台出品部必须凭单出品,如有违者按黑单论。
酒吧舞蹈岗位制度
一、上下班时间:20:30点至营业结束,不得迟到早退;要求必须妆容整齐,着便服在散客区域补台面空缺。21:10更衣时间,21:30穿好演出服在规定区域待客。
二、上班时间一律不允许吃外带一切食物,如:瓜子、方便面等等。
三、上班时间无应酬情况下不允许脱离岗位,特殊情况请示相关领导准许后方可。
四、工作空于时间不允许打牌、玩手机游戏、睡觉等行为。
五、上班时间不能长时间在更衣室、休息室逗留。
六、每天舞蹈排五拍,每拍上台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
七、酒吧内客人招呼需正常应酬,无特殊情况所有舞蹈人员一律不允许推脱,在应酬过程中更不允许出现不礼貌行为(不喝酒、倒掉酒、强行要对方喝酒、语言语气等)。
八、派对、演出等活动需舞蹈配合时,一律不允许不参加训练、排练,在排练舞蹈动作时必须无条件服从。
九、以上制度违反任何一条,均罚款50元/次,多次违反屡教不改者,直接开除,无工资。
十、工具箱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如有偷盗,遗失,公司概不负责,后果自负;离职时上交钥匙,丢失罚款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