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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三、安全生产先进管理者
四、安全及时奖
第十二条 评奖条件及奖励标准:
奖励类型
评奖条件
评奖周期
奖励方式
安 全 先 进 班 组
1、本班组年度内无违章、事件、事故发生;
2、本班组年度内无投诉、质量事件/事故发生;
3、获得甲方公司相关部室书面嘉奖的;
4、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文化活动的;
5、本班组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
年
1、颁发荣誉证书。
2、奖励班组奖金1000元。
先 进 个 人
1、入职满一年的员工;
2、本人年度内无违章、事件、事故发生;
3、本人年度内无投诉、质量事件/事故发生;
4、遵章守纪,工作积极主动,服务意识较强的;
5、积极发现安全隐患或提出安全建议的;
6、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文化活动的;
7、在应急处置、抢险救护方面有突出表现的。
年
1、颁发荣誉证书。
2、奖励奖金500元。
先 进 管 理 者
1、本部门无重伤事故,重大机货损事故控制在目标值以内的队长以上人员;
2、本队各项安全指标控制在年度目标值以内的班长级人员;
3、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积极有效开展本部、队安全管理工作。
4、或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年
1、颁发荣誉证书。
2、奖励奖金1500元。
安全及时奖
在作业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避免生产事故发生
1、符合码头安全及时奖申报条件,获得码头批复后,公司加奖50%。
不定期
1、公司内通报表扬。
2、奖励50-1000元。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一年内累计受到三次警告处分的,视情况给予记过或调岗。
第十四条 一年内累计受到两次记过处分的,视情况给予留用察看。
第十五条 留用察看期间,再次受到记过处分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 本制度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