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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学成绩奖惩制度
小学教学成绩奖惩制度为大家整理学校学科教学成绩的奖惩制度,对奖惩对象,奖惩方法等相关内容进行规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学教学成绩奖惩制度
小学教学成绩奖惩制度
一、统考学科成绩奖惩
1、设所有统考学科单科名次奖,以年级组班级排列名次;非统考学科不设奖。
2、奖惩对象:各年级学科统考成绩奖前两名(六年级奖前三名),罚后两名。
3、按“教学成绩考查记分办法”所计算得出的各年级班学科本学期成绩名次(即期中、期末两次总成绩均分排名)结果为奖惩依据。
4、1—5年级单科成绩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00元;六年级单科成绩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50元,第三名奖100元。
5、单科成绩名次倒数第一名者罚100元,倒数第二名罚50元。(各学科名次总均分成绩,与第一名相比,相差在5分以内者可不受罚。)
6、语文、数学带双班者或兼代其它统考学科者,以各个班级所列学科名次记奖罚。
7、英语、科学、品社代全年级学科者,以本学科各班考试成绩总均分为依据奖惩。全年级总均分达75分以上奖200元,达70分以上者奖100元;全年级总均分成绩40分以下者罚100元,45分以下者罚50元。
8、每学期兑奖一次,以本学期期中、期末两次考试成绩结果计奖惩。
二、小考成绩奖
1、小考成绩奖与县教育局奖惩办法挂钩。其成绩计算方法与县教育局相同。
2、以年级组设奖,小考成绩总积分排在县百人以上学校前10名则受奖。第10名奖5000元,依次上推,每递进一名加奖3000元。所获奖金由年级组统筹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