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杂文天下文章中心公文文章常用公文规章制度0001 → 文章内容

服务质量考评奖惩制度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0:37:14

(三)协调配合不力,影响其他部门(窗口)工作,每次视情节扣2—20分。

(四)政策执行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每次扣1—3分。

(五)文字材料送发不及时,书写的批文、单据等有错误,每起扣2分。

(六)政务中心有权对临时出现的其它未尽减分事宜,而又有损中心形象的行为给予相应减分。

第四章 考评结果运用

第十三条 与市局考评挂钩。个人考评分值低于60分的,取消其对口科室和个人的在市局的评优评先资格,建议对口科室次年度调换其他人员任其岗位。

在中心岗位工作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作为对口科室对其评先选优、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政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在年度绩效考评全过程中施行。

服务质量考评奖惩制度相关推荐:

奖惩制度范本大全

上一页  [1] [2] 


服务质量考评奖惩制度